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0年成都市政府规定
1、房屋补偿费
单价*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补偿;
2、政策性补偿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8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政策性补偿费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砖木的14元m2·月,砖混的15元/m2·月,框架的16元/m2·月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选其一):①按净利润损失计算。②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③按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3)搬家补助费:住宅按每户3000元发放搬家补助费。
3、政策性补贴
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2.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五年物管费补贴。房屋建筑面积九十平方米以下(含九十平方米)的,按九十平方米发放。
4、搬迁奖励
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房屋实施征收的,分开或合并发放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单位房屋实施征收的,合并发放,总金额按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总价的1%计算,低于8万元的按8万元发放。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给予奖励。
一、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规定是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规定是根据土地的类型有不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1、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针对住宅。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如果未依法获得补偿,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