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的流程:
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2、准备法院需要的材料,起诉状。原告本人必须签字。起诉书应当按照对方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共提供三份起诉书,法院留下一份,并将一份送达两名被告。主体资格证书。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原告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3、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应提供证据材料复印件,开庭时应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表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支付受理费外,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其他诉讼费用。
5、到管辖法院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