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的合同叫劳务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载明社会保险相关条款,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具体如下:
1、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2、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
3、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
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