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户标准与范围
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原则,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我市今年还提出了“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的具体识别标准。
“四进”,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为今年新增或返贫对象评定为贫困户:
一是2016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
二是因缺资金有子女无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农户;
三是只有一套常住房,并且没有改造的危房,目前已经存在安全隐患自己却无力修建的农户;
四是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扣除已经享受的各类救助后,自付医疗费仍然很高,导致家庭收入仍然处于国家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户。
二、贫困户的概念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经过了小编耐心地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贫困户的标准和范围的问题都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了。在其中特别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贫困户的认定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有明文规定,而且可能会随时变,大家一定要时刻关注。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网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