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是指工程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工程分成几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是指承包方将自己承接的整个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分包和转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都不直接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工程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不同点是:分包工程时,工程的主体结构不能分包给第三方,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都参与工程的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转包的工程承包方将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承包方不参与工程的建设。由于转包容易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筑市场混乱,所以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出了禁止工程转包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