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据起诉,真实有效的借据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以判决债务人还款。但借据只是单独的证据,诉讼中的证据效力相对较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的原因和真实性。最好收集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对方承认借款的录音材料等。当然,如果债务人在法庭上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一般会胜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