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有如下处理方式:
1.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赁的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年
租赁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租赁合同成立要件
租赁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如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