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样总的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1)住院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万元。
农村贫困户住院能报销多少
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九种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城镇居民低保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指: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扶)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但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人员应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给予差额补助。
城镇居民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二、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三、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比例:二档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四、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省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七级伤残军人住院报销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除了抚恤金领取以外,对医疗费用现在大部分地区就是参加医保门急诊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个人支付过高的,影响生活的,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报销50%。
住院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新农合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以及涉及特殊病种报销材料也有所不同: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