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屋,也简称法拍屋,香港地区称银主盘,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法院拍卖的房子过户一般是30天以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