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