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一般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