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房地局应当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按期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地产权证,购房事宜全部结束。
买卖整幢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幢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要变更登记。
购房居民为领取产权证,应向区、县房地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本人身份证、私章以及市交易部门开出的《房屋卖契》。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购房者同样要给代办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委托书。并把自己的私章交给他代为办理。
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
1、签合同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所有产权人到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
2、审核环节
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需要做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10个工作日左右出结果。
3、网签
一般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当天就可以"打网签",买卖双方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4、资金监管
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家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
5、缴税过户
即买卖双方去地税局交纳房屋买卖所涉及的税费,并使房屋的产权转移到买方名下。缴税和过户一般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缴税时,买卖双方必须全部到场,需先去地税局交完全部相关税款,凭税票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6、领房屋产权证书
新业主凭身份证本人领取,过户后,一般当天就能领取新房屋产权证书。在买方拿到新的产权证书后,全款交易卖房流程完成。
二、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