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冒用他人信息举报应应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属于什么行为
1、冒用他人身份贷款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刑法中的贷款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因此具体的处罚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行为,一般触犯了贷款经济秩序,因此属于贷款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