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社会保险登记表》,
4、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生育保险》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