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事局工作职责;1、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2、代县政府进行一定层次的公务员管理和任免;宏观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3、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见,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5、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6、负责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组织全县人才流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库。7、负责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8、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10、负责人事法规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调研工作,探讨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