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时效为60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6个月。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至今已经一年,并没有法定时效中止情形,用人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