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是已造成他人人身轻伤以上损害,但是打人至轻微伤需要接受治安处罚,具体处罚如下:由县级公安局决定给予双方治安处罚;打人者将会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打人者将会被罚款二百元以上。此外,若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则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