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赠与是指个人的或单位的将拥有所属权的房地产转赠给他人的行为,个人的将房地产转赠给他人的,根据受赠人的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赠与的流程也不同,一般分为亲属间的普通赠与和无亲属关系的无偿赠与两种情况,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七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