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_x000D_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_x000D_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_x000D_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_x000D_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_x000D_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_x000D_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_x000D_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_x000D_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_x000D_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