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经营管理要与时俱进,首先就要把经营管理的基点放在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大政方针、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上,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上。
2、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是相对稳定的,但是,职能的内涵和处延会随着任务和要求的变化而变化,职能的内容及行使手法、管理方法也应随着形势、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转变而有所不同。
3、行政管理如果不能围绕职能延伸、能力增强去转变,行政管理之路就会越走越窄,就难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对政府管理部门的新要求。
一、宅基地确权由谁来确权
1、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可权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确认权利的工作。关于权利确认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3、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民依法拥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它们由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二、行政的基本内涵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之外的执行职能。
管理是伴随人类社会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活动。国家产生以后,国家政务逐渐从混沌的社会事务中分离出来,并逐渐出现了以国家政务管理为主要职责的专门机构和集团。但在国家的政务管理以外,还有多种多样的管理领域以及由此形成的各各不同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行为。行政与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行政管理是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管理活动。这种管理活动首先和主要地是由在任何社会中都是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政府来承担和完成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行政管理就是政府管理,行政管理学是研究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
广义的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组织、非政府的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