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要求如下: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必须合法;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合同的情况;
3、代理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应当事先授权或者事后追认;
4、必须有法律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书面形式。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