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保胎假,有医生证明的,可以请病假。怀孕不能作为直接休病假的理由、且怀孕也并非绝对保护伞,若女职工未有相关医院证明擅自休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
视为旷工行为,超过一定天数,可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工资。怀孕并不能成为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女职工“三期”内同样可以被解雇。
产假期内工资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参加生育险,那你的产假工资,依照产假前工资的规范由用人单位付款。
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险,那么你在产假期内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付款。
员工应当享有的生育津贴,依照员工生孕或是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除于30再乘于法规的假期日数计发。
员工产假期内,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依照员工原工资待遇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法规拨款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企业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员工。
依据法规,生育津贴高过自己原工资待遇的,用人单位不可乱扣;生育津贴小于自己原工资待遇的,差值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充。生育津贴不缴个税。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交纳生育险的,女职工产假期内,薪水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薪水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以前的月工资待遇。此外,女职工还能够规定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病生孕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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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