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可以退还公安机关,也可以退给法院,都是一样的,具体需要看案件正处于程序的哪个阶段。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退还给公安机关。如果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退给法院。
司法机关搜查后所追缴的赃物,不属于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或退赔的情形,不构成法定依法应从轻处罚的事由。犯罪嫌疑人家属经犯罪嫌疑人告知后,积极主动向司法机关退赃或退赔,构成犯罪嫌疑人主动消除或减轻犯罪后果的事由,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