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_x000D_
1、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_x000D_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_x000D_
3、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_x000D_
4、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_x000D_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_x000D_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