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份转让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公司股份转让就是依照法律规定转移股权,持股人收回投资,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股份是公司股东在公司中的投资份额,股份是平等的,由什么人持有股份,对一般投资者来说是不加限制的,所以股份的可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优势。因此,对于股份转让明确了以下主要规则: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是肯定了股份是可以转让的,股东有依法转让的权利。
2.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这里所指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交易和在依法设立的场外交易场所转让。
3.记名股票,纸面的以背书方式转让;无纸化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运作方式转让。
4.股东转让的股票,必须具有合法性,就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股票,不是依法发行的股票不得转让。
5.在证券交易所中转让的股票,股票持有人在股票上市交易前,应当全部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6.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这里所指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就是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