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每月不低于18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_x000D_
1、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_x000D_
2、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_x000D_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