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之日且认同伤残等级结果的,就当天终止工伤医疗待遇,所以,不存在可以最长休息多长时间的问题,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工伤患者一直以其他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这情况下,可以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最多应该是2年,2年的时间段计算是指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医疗终结之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