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如果是赠与:
1,看财物金额大小,小金额不必返还。
2,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应予返还。
3、赠与的房屋在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分手时一方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分手时一方是否可以索要分手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恋爱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2、若双方当事人在恋爱时约定了分手时,任意一方都可以索要分手费的,分手时可以索要分手费。
一、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显现不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根据规定,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二、分手以后以前送的财物到底能否要回,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恋爱中正常花费,一般不予退还: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2、一方亲友赠送给双方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如果情节轻微,则应给予批评教育,要求追还财物;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综上所述,分手时一方是否可以索要分手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分手后能否要回给对方的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二、离婚男方是否要求退还彩礼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是否归还彩礼或者归还部分彩礼,协商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予返还。
要求返还彩礼的举证方法如下: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根据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区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根据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