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领土以及相关的海洋和空域享有主权。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是指从地面起高度为2000米以上的空间,对其实行主权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执法权、管制权、监视权、管理权等方面均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修订情况,任何航空器在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前必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或者特别许可。同时,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内飞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控制指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管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内进行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五条 本法所称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第六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国务院民用航空配稿扰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