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重庆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32054159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