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内容与登记的时候不一样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簿。
一、房子归属权怎样界定
我国法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方式,赋
予登记以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房产登记簿上记
载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是,根据规定,利害关系人在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所以当名义登记人与实际购房人不一致时,应注重客观事实,从房屋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不动产的真正归属。
二、房产证撕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撕毁后可以进行补办,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三、没有房产证拆迁能获赔吗
拆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否则,很难获得赔偿。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等权限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所以,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很难证明物权归自己所有,就很难获得拆迁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