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关20年退休村干部待遇一般是可以享受离任生活补助的,但是具体补助标准每个地区是不一样的,而且并不是每个退休的村干部都可以领取,需要符合当地发布的文件要求才能领取。不过,村干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以下三个方面的待遇:
1.待遇一:生活补助
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6日,安徽太湖县发布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为例:
(1.1)累计在村任职满3年,每月补助30元;
(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月补助60元;
(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月补助90元;
(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月补助120元;
(1.5)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月补助150元;
(1.6)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月补助180元;
(1.7)累计在村任职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月补助210元;
(1.8)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月补助240元;
(1.9)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月补助270元;
(1.10)累计在村任职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月补助300元;
(1.11)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至满33年的,每月补助330元;
(1.12)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3年至满36年的,每月补助360元;
(1.13)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6年至满39年的,每月补助390元;
(1.14)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9年的,每月补助420元。
2.待遇二: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
比如,株洲攸县发布了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村干部,每年统一发放关爱基金。
3.待遇三:困难村干部帮扶
对于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要根据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