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情况分析,如果对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让法院对行政处罚是否适当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当然,法院的判决也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是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二种是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让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审理。当然,二审法院的判决也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是撤销一审判决;二种是维持一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据此,若被拘留后24小时内未释放的,应已处于提请批准逮捕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