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存在如下区别:
1、流程不同。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而其他遗嘱无需公证;
2、效力不同。经公证的遗嘱,不得随意撤回、变更,而其他遗嘱可以根据遗嘱人意志进行撤回、变更;
3、其他不同。
一、民法典之公证遗嘱书怎样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该如何变更遗嘱
变更遗嘱的方式:
1、明示方式:遗嘱人以这种明示方式变更、撤销遗嘱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设立遗嘱的方式进行。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只能在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推定方法:是指遗嘱人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或者撤销设立的遗嘱,但法律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推定有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意思,实际产生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法律后果。
三、立遗嘱人不会签名该怎么办
立遗嘱人不会签名不能通过自己的遗嘱来订立遗嘱。因为自己的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的全文书写和签名,并注明制作年、月、日。但遗嘱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来订立遗嘱。不同遗嘱的形式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向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的,可以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到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书写并签字,并注明制作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中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代表签字,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