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政府机关下达行政决定书后可以撤回吗
可以。行政机百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度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回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二、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原告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告在一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被诉行政机关无权在第二审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二审中不存在此种撤诉形式)。但不管哪一种情形,行政机关都不能强制原告撤诉。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4)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
(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度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回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