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合作医疗是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为参合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报销。参保的患者在就诊时,通过持有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等证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报销和结算。具体而言,合作医疗患者在就诊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医院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挂号、就诊和缴费等操作。在产生医疗费用后,可以前往医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窗口或者就诊科室的医保专员处提交报销材料。一般要求提供如下材料: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就诊记录、检查检验报告、药品票据等。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医院,具体的报销方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患者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者前往医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一般而言,医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结算和报销,将实际缴费金额退还给患者或者直接与医保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