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否能报销要看医院的具体规定。因为每个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通常县级以上的医院都是住院才可报销的,门诊是不给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农村合作医疗武汉XX报销比例
住院花了3万新农合报销若是在乡镇级住院的报销比例85%;若是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为比例70%;若是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55%;若是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的,报销比例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我在农村办的慢性病卡,去市级医院可以拿药报销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以享受报销。刚买的是不可以,正常需要联系缴纳3个月级以上才可以;2、如果有医疗保险卡,则普通的门诊、定点药店买药就可以刷卡消费(前提是卡中要有钱,卡中的钱就是由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拨给个人的部分);3、普通疾病,是必须有住院,并且相关费用超过起付点数目后的费用可以报销;4、如果另外购买有大病医疗保险,其按照普通医疗报销以后的剩余部分就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5、详细的具体规定,各个地方有些大同小异,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社保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有居民医疗保险,无准生证,生孩子住院可报销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孩子出生的费用很多,可以报销。所说的一般来说还是要有一定的医疗保险,如果有医疗保险,在出院的时候就可以报销。没有医疗保险,那是报销不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已经投保三年多了,以前住院报销,只要住院,每天有100元,今天刚出院,去保险公司报销我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补贴不见了,我问保险公司,他们说保险合同变了,我该怎么办
保险双方能够协议变更保险合同。要变更保险合同的,需要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谁要交社保,不是合作医疗,是社保
我国的社保体系有两种,职工社保、居民社保。自己交社保有两种形式: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交职工社保(上班族也是职工社保),只能交医疗和养老;交居民社保,也只有医疗和养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