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离婚原告不出庭的,视为撤回起诉。但如果原告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让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
(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律师能否替原告出庭
一般情况下律师受到原告的委托能替原告出庭。
但是以下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出庭的情况例外: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志外,本人仍应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有赡养、抚养义务、不出庭无法查明案件的被告;
3、对国家、集体或者别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庭。
二、打官司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般案件原告不出庭,可以请代理律师出庭。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答辩,如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会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最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