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原告不到庭怎么办
开庭原告不到场的后果是按撤诉处理,具体如下:
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二、开庭审理需要多久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开庭审理流程是什么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