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一、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是: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不办理公证,房产也是可以进行继承的。
二、放弃继承公证有代理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这件事情可以委托别人去办理,但是,到时候公证机构应该会要求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的,按照公证法第26条的规定,绝大多数的书面公证都可以委托给别人去办理,涉及到遗嘱收养关系,等这些特殊情况的话,必须当事人亲自去公证机构处理。
放弃继承可以代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三、放弃继承权要怎么做
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一般如下:1、必须让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遗产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3、放弃继承人要填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最后公证人员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