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二)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三)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
一、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二、死者财产怎么公正
死者财产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正,其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
2、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4、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5、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7、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