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送福利院吗
送孤儿院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丧失父母;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二、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孤儿院领养孩子不是必须要结婚,领养的孩子的条件如下: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对送养人的要求:
1.送养人的子女须不止一人。所谓子女不止一人,是指健康子女不止一人。如子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是一个是健康的。其他子女为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患者,这些子女的父母亦不得为送养人。
2.送养人有配偶的,须双方同意。单方送养是无效的。
三、收养的特征
收养的特征如下: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