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第一,测量血压,了解孕妇的基础血压情况。第二,补充叶酸,叶酸一般应该在怀孕前3个月就应该补充了,但部分孕妇没有进行补充,所以应该在确定怀孕后马上进行补救,一直补充到怀孕三个月为止。第三,在适当的时候做一次B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