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信息发生变化可申请居住证信息变更,须携带新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等材料前往办理。
办理条件
居民居住信息发生变化的。
办理材料
1、本人居住证
2、居民身份证
3、新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
租赁合同上的房东名字需与当时登记暂住信息的房东名字一致,如若不一致,属亲属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租赁合同上的名字只有夫妻一方的,另一方要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能反映婚姻关系的户口本;子女办理居住证,需提供出生证或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
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等。
(5)居住在学校宿舍的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3符合连续就读:
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办理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住址的,不再重新换发居住证,
(一)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签发日期不变,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二)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同一设区的市但不同县级行政区域的,签发日期变更为办理变更登记的日期,居住年限是否重新计算,由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新居住地住址和原居住地住址在不同设区的市的,签发日期变更为办理变更登记的日期,居住年限重新计算。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居住证更改,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