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地址变更流程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服务站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居住证地址变更办理流程:
1、到有居住证照相资质的照相店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取得照相回执;
2、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
3、服务站审核查验申办人的办证材料属实后,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录入申办人的身份资料和居住地址。对于申办人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疑似不实的,由民警或协管员对其上门进行核查,经查实申办人所申报的居住地址等信息为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或延期。如已办理了居住证或延期的,服务站可通知申办人前来如实更正居住地址或缴销居住证。
4、服务站受理申办人的办证申请,并录入申办人的信息资料后,10个工作日后将联系申办人领取居住证。
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XX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提交原件;
3、身份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临时居住证一般是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能办下来;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