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期延误业主如何索赔
拖延工期的索赔如下:
1、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时其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二、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包括:
1、人工费,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4、分包费用,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5、现场管理费,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