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新发布对失独家庭的医疗救助优惠政策,进一步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健全失独家庭医疗救助帮扶政策体系。
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失独家庭将被纳入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帮困体系,实行四项减免措施,解决失独家庭实际困难和看病就医负担。新优惠政策中规定,在本市范围内,所有符合江苏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政策的失独家庭中的夫妻,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可享受到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免收门诊三大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检验费用的优惠政策。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取消15%的上浮价格,取消CT检查加层费。各类单独收费的检查图文报告(摄片),由检查者自愿选择是否需要打印,不强制服务或收费,各类蓝(红)光照类治疗项目,在2005年省定价格基础上降低50%。对失独家庭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免费供药服务。
据了解,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将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度,积极实施临床路径,杜绝过度医疗。各医疗机构在现有的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中,优先选择价廉物美、疗效确切的基本药物和基本检查,作为失独家庭诊疗的一线用药和一线检查项目。
除费用减免和合理治疗外,各医疗单位还为失独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一系列便民服务,遵循患者自愿原则,提供心理健康援助。在服务辖区范围内,每月组织一次全科医生巡诊,村(社区)卫生室每月提供两次上门服务。符合政策的失独家庭至全市各公立医疗单位就医,均可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挂号、检查、就诊、取药、住院“五优先”便利服务。“红十字博爱病房”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