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直接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缴费;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如果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非广东省户籍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