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行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十六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