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标准从以下内容分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霸道、破坏公共秩序;
(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